1985年11月,得克萨斯州陪审团裁定德士古支付Pennzoil 105.3亿美元,理由是德士古干扰了Pennzoil收购盖蒂石油的计划。得州法律要求德士古上诉时须缴纳足额保证金,但德士古无法承担。

1987年4月12日,德士古申请破产保护,成为当时美国最大破产案之一。破产期间,卡尔·伊坎成为最大股东,1987年12月,德士古同意以30亿美元与Pennzoil和解,比判决金额减少约75亿美元。

1988年3月,破产法院批准重组计划,德士古于1988年4月7日脱困,恢复每股75美分的季度分红。十二年后,雪佛龙同意以约1000亿美元的价格与德士古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综合能源公司之一。

针对105.3亿美元的判决,以30亿美元和解,于1988年4月脱困,恢复分红,并于2000年以约1000亿美元并入雪佛龙。

破产保护阻止了Pennzoil执行判决,并冻结了索赔利息。

多年诉讼的威胁促使Pennzoil接受30亿美元,而不是冒上诉被推翻的风险。

股东权益得以保留:伊坎和其他股东保住了公司出售可能会摧毁的价值。

可管理的和解让德士古能够恢复分红并维持运营。

破产法第11章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谈判盾牌:它冻结追索,迫使对方以判决金额的一小部分和解,并保全企业。

德士古出售资产以降低债务,恢复分红,并保持美国最大石油公司之一的地位,直到2001年被雪佛龙收购。该案成为利用战略性破产来重置灾难性诉讼损失的经典案例。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1. Pennzoil and Texaco Reach Tentative Pact latimes.com
  2. Texaco Resumes Dividends latimes.com
  3. Chevron Form 8-K, October 16, 2000 (Chevron-Texaco merger agreement) se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