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外換銀行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後接受紓困並經整併,國家因此成為其最大股東。2003年,政府作出當時堪稱激進的決定,出售控制權:孤星基金以1.4兆韓元(12億美元)買下50.5%的股權,這是外國私募股權基金首次接手韓國大型銀行。

在民營所有權下,KEB以價值而非政策為導向經營。當孤星決定退出時,它同意將控股權出售給韓亞金融集團,價格約4.7兆韓元;監管審批拖延了一年多,交易直到2012年才完成,使這樁危機時期的國家搶救行動轉變為國內戰略性合併。

退出過程並不乾淨:孤星因其交易面臨股價操縱審判,後來又與首爾就審批延誤展開國際仲裁。韓國法院最終判定該基金無不法行為,但這場爭議多年來抑制了外國私募股權對韓國金融資產的興趣。

2003年以12億美元取得50.5%股權;控制權於2012年轉至韓亞金融,完成了KEB的民營化週期

KEB在1997年紓困後由國家主導,而首爾既需要資本,也需要可信度。

單一控股股東取代了分散的公眾託管。

韓亞收購案的監管延誤顯示,決定退出時間表的是政治,而非價格。

法院的無罪判決來得太晚,無法讓韓國免於在外國投資者心中付出的聲譽代價。

將一家獲救的國有銀行直接出售給有承諾的民營所有者——即使是外國基金——比多年公眾託管更快結束懸而未決的狀態。

孤星於2012年完成將其KEB控股權出售給韓亞金融集團,韓亞後來將KEB併入如今的韓亞銀行。法院於2013年判定孤星股價操縱指控不成立。此案至今仍是韓國銀行業外資所有權既帶來希望、也帶來政治風險的參照點。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Hana Financial sued by unit of Lone Star over purchase of KEB Yonhap News Agency · en.yna.co.kr ·
  2. Lone Star sells bank stake Private Equity News · penews.com ·
  3. Lone Star cleared of wrongdoing in South Korea Private Debt Investor · privatedebtinvesto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