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第一銀行是該國歷史最悠久的放款機構,因財閥貸款組合而倒下:隨著大型借款戶在1997年間接連倒閉,存款人於該年12月擠兌該行。緊急注資後,財政部與韓國存款保險公司各持有46.9%股權,而IMF對韓國的580億美元紓困方案要求將該行售予外國企業。在18個月內,KDIC找不到任何買家——新橋資本的單偉建在首爾等候,他回憶道,沒有人願意買一家破產的銀行。

1999年12月31日簽署的協議改變了雙方的盤算:新橋資本——德州太平洋集團與Blum Capital的合資工具——以約5億美元取得51%股權及經營控制權,成為首家獲准經營韓國金融機構的外國企業;而首爾方面則承擔未來兩年內發現的任何不良貸款。新經營團隊削減對財閥放款的依賴,轉向房貸與家庭貸款,並提早採用國際會計準則。2003年SK Global倒閉、負債達10兆韓元時,韓國第一銀行是唯一沒有曝險的大型銀行。

整頓成果反映在數字上:自2000年初起,資產成長近25%至略低於40兆韓元,不良貸款從逾20%降至1.54%——韓國商業銀行中最低——其成本收入比接近60%,位居全國最佳之列。2005年4月,渣打銀行再次擊敗匯豐,以3.4兆韓元(33億美元)現金完成收購全部股份。

不良貸款從逾20%降至1.54%,為韓國最低;以紓困價格進場後,最終以33億美元完全退出——破產銀行可以被出售,而非被埋葬。

控制權,而不只是股權:合約讓新橋資本得以指派管理層並經營該行,將被動持股轉化為營運上的扭轉。

尾端風險分擔使一家無力償債的銀行得以定價——政府為期兩年的不良貸款保證,限制了盡職調查無法衡量的那項風險。

紀律在市場復甦前即已建立:財閥曝險被削減,國際會計準則提早採用,因此2003年SK Global倒閉燒遍了韓國每一家銀行,唯獨韓國第一銀行倖免。

這筆出售既是政策訊號,也是交易——在花旗於2004年以27.3億美元收購韓美銀行、以及33億美元交易完成後,外國買家知道韓國銀行可以按市價易手。

先整頓破產銀行再出售:給予買方真正的經營控制權、分擔尾端風險、提早落實國際紀律——買方會以紓困價格的數倍回歸。

渣打銀行將韓國第一銀行併入其網絡,按計畫於2005年9月更名為SC第一銀行,以使該收購在2006年對每股盈餘具增厚效果。此次退出為外國參與韓國銀行業樹立了範本,正值整併加速之際——國民銀行與住宅商業銀行的合併早已打造出一家219兆韓元的巨擘。對韓國而言,從1997年擠兌到2005年現金退出的這一連串過程,將危機的象徵轉變為證明:失敗的機構可以按注資、出售、改革的順序獲得重生。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Cleaning Up at Korea First Institutional Investor · institutionalinvestor.com
  2. Standard Chartered completes Korea First Bank acquisition Standard Chartered PLC announcement via Investegate (RNS) · investegate.co.u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