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時,Apple 仍在重建階段,產品線狹窄。開設門市看似所費不貲,並讓公司暴露於零售風險之中,但第三方商店並未向顧客展示 Mac 及後來 iPod 為何重要。

Apple 延攬零售人才,將門市設於高人流量地點,並圍繞體驗而非庫存密度,打造 Genius Bar 與實機操作產品專區。

早期門市虧損,但此模式迅速翻轉。Macworld 報導 2001 年零售銷售額為 1,900 萬美元、2003 年為 6.21 億美元,2004 年則達 12 億美元並獲利 3,900 萬美元;CRN 報導的 2004 年營收與獲利數字相同。

Apple 零售銷售額從 2001 年的 1,900 萬美元,升至 2004 年約 12 億美元,該年度該部門獲利 3,900 萬美元。

Apple 需要一個讓顧客能試用整個產品生態系的地方,而不只是在貨架上比較規格。

高人流的購物中心地點將非 Mac 顧客帶入銷售漏斗,無須依賴經銷商。

透過 Genius Bar 提供的服務,讓擁有產品感覺風險更低,並在購買後強化品牌。

若銷售通路無法說明產品,掌控體驗可與打造產品同樣具有策略意義。

Apple 門市成為產品發表舞台、服務中心,以及零售業生產力最高的型態之一。此通路也將權力從獨立經銷商轉移出去,但讓 Apple 直接掌控顧客教育與需求創造。

追溯依據

參考來源

  1. Financial history of the Apple Retail Store Macworld · macworld.com ·
  2. Cover Story: Inside the Channel's Battle With Apple CRN · cr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