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OC能源开发公司是国营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的地热业务部门,于1976年根据总统令成立,作为该国的地热勘探与开发机构,运营着包括通戈南、帕林皮农和巴克曼在内的主要蒸汽田。

根据电力改革法,政府将EDC挂牌出售。这一尝试从2005年推迟到2006年底,当时EDC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进行了首次公开募股:以每股3.20比索发行45亿至52亿股,处于定价区间上限,至少筹集144亿比索,其中十分之一的股份留给小投资者。

2007年11月22日,政府将其剩余的60%股份授予由洛佩斯牵头的财团——第一发电公司、荷兰Spalmare Holdings(冰岛雷克雅未克能源投资公司的载体)和Prime Terracota——售价585亿比索,击败了由戈蒂亚农牵头、获AES支持的FDC Geo-Energy财团485.2亿比索的报价。财政部预计净收入470亿比索,部分收益将用于母公司PNOC的勘探。

此次收购使第一发电公司的总发电装机容量提升至约3,000兆瓦,并使洛佩斯集团通过一家上市公司控制了该国占主导地位的地热生产商。

首次公开募股于2006年12月筹集144亿比索(每股3.20比索,45亿至52亿股);60%股份拍卖获得585亿比索,比第二名高出约100亿比索;第一发电公司装机容量达到约3,000兆瓦。

两步走的设计——先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再拍卖控制权——让公众得以参与,同时将奖品留给出价最高者。

EPIRA强制要求出售发电资产,因此财政部既有法律依据,也有财政目标。

相互竞争的富豪集团与外国合作伙伴(AES、雷克雅未克能源)竞相出价,将价格推高至比第二名高出约五分之一。

EDC正在运营的电厂意味着竞标者购买的是现金流,而非承诺——这与大多数电力私有化中的白象项目恰恰相反。

趁皇冠上的明珠仍熠熠生辉时将其出售:一家运转良好的盈利企业吸引了竞争性拍卖和溢价价格,将一家国有公司转变为一家上市私营集团的支柱。

EDC成为第一发电公司清洁能源组合中的地热支柱,并持续开发其蒸汽田:它在2009至2010年接管了通戈南和帕林皮农电厂,并使巴克曼综合设施在2014年全面投入运营。此次出售仍是菲律宾电力私有化计划的基准交易,而EDC的股价使2006年首次公开募股的零售部分成为全国性的投资故事。

从这里,追溯依据

参考来源

  1. PNOC-EDC sets IPO price at P3.20 The Philippine Star · philstar.com ·
  2. PNOC-EDC goes to First Gen GMA News (BusinessWorld) · gmanetwork.com ·
  3. NG decides to push back privatization of PNOC-EDC The Philippine Star · philstar.com ·